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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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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

一、人事财务科负责局机关资产登记和账目管理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资产登记负责人。办公家具使用人对本办公家具负责。

二、人事财务科对局属所有固定资产实行登记管理,按件核定价值,每年审核一次。固定资产实行标签管理。标签内容包含资产名称、价值、责任人签名。不宜实行标签管理的固定资产可按使用科室统一造表,经使用负责人签名后张贴在使用科室指定位置。

三、所有固定资产到达报废期后,需报废者,按程序报废。

四、固定资产在使用期限内发生损坏,分责任进行处理,因公损坏,根据情况进行报废处理,其他原因损坏或遗失,按责任进行赔偿。

五、严禁公物私用,行政审批专用设备应随时按指定方式进行保管,各业务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

六、公共用品应共同维护,办公室负责对公共用品的检查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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