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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理的案件机关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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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起诉的案件,机关应当改变强制措施,或者进行补充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

一、补充侦查证据不足怎么办

补充侦查两次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可以要求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派出所不立案如何解决

派出所不立案的,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对复议处理不服的,控告人还可以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控告人也可以申请进行立案监督。控告人还可以向人民提起自诉。以上复议,复核,立案监督,提起自诉可以自由选择,可以同步进行,没有顺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三、不批捕会起诉吗

一般不批捕后,不一定不起诉,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1、逮捕一般是适用于严重犯罪的情况,只能适用于可能判处坐牢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

2、不批准逮捕只是有可能不起诉,也有可能是犯罪情节较轻。

批捕后的程序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2、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

3、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

6、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机关。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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