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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丈夫的钱妻子能去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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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审查借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否则将不予受理。

法律分析

别人欠丈夫钱,妻子可以拿欠条并携带老公的委托书去要款。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人民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拓展延伸

妻子代替丈夫追讨债务的法律规定及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妻子可以代替丈夫追讨债务,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妻子必须获得丈夫的授权,丈夫应书面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次,债务必须是合法且明确的,有法律依据支持。此外,妻子需要向提交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丈夫确实无力追讨债务或无法行使权利。将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接受妻子代表丈夫追讨债务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妻子代替丈夫追讨债务并不意味着妻子对债务负有个人责任,她仅代表丈夫行使权利。因此,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妻子需要保持合法合规,遵守法律程序,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妻子可以代替丈夫追讨债务,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妻子必须获得丈夫的授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债务必须是合法且明确的,有法律依据支持。妻子需要向提交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妻子需要遵守法律程序,保护自身权益。请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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