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 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 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 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 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 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 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