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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关于单位受贿罪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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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案件应予立案,包括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以及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备故意难、要挟、强行索取财物、致使国家或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形的。

法律分析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拓展延伸

我国刑法中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是什么?

我国刑法中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是指,当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人员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是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二是收受财物的行为,三是谋取他人利益的目的,四是具备一定的情节严重性。根据刑法规定,单位受贿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的刑罚将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裁量,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打击行为。

结语

单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明确,根据法律规定,符合相关情形的案件应予立案。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具备特定情形的,均应受到法律制裁。我国刑法对单位受贿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了规定,以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和打击行为。我们应当加强对单位受贿行为的监督和打击,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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