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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女方是否有权利休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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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时,配偶每年可探亲一次,车船费用可报销。如果配偶在当年未来队,志愿兵本人第二年可增加15天的探亲假。通常配偶来队探亲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必须得到上级批准,最多延长一个月。对于违反规定的人,根据超住时间,可以适当抵销志愿兵本人当年或次年的探亲假。

法律分析

有。根据《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的,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配偶当年未来队的,志愿兵本人第二年可增加探亲假15天。配偶来队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须延长时,应经营以上首长批准(最多延长一个月)。对违反规定者,可根据其超住时间,适当抵销志愿兵本人当年或翌年的探亲假时间。

拓展延伸

军婚中女方的探亲假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军婚中女方享有探亲假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结婚后享有探亲假的权益。而军婚作为一种特殊情况,也被纳入其中。根据具体情况,女方可以享受一定的探亲假期,以便与丈夫团聚、照顾家庭。具体的探亲假期则需要根据的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可能会因地区、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军婚女方在享受探亲假时,应与所在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探亲假和程序,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根据《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规定报销。配偶来队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需经相关首长批准。违反规定者将适当抵销探亲假时间。军婚中女方享有探亲假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具体假期需根据规定和具体情况确定。军婚女方应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六条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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