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忧教育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丧偶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丧偶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梧忧教育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遗嘱依法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突发情况下没有遗嘱的,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在现实生活当中,不留遗嘱是非常常见的事情,那么在此情况下,就要依据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一般继承份额应均等分配。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突然死亡能够被继承的财产也只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二分之一。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遗嘱中都会交代财产的继承份额,那么被继承人留有的遗嘱即使表明了全部的遗产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全部遗产也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的一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是对死者亲属所发的,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应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进行分割。夫妻一方死亡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部分有约定的,遵从约定分割。没有约定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归配偶所有,其余剩下的一半作为遗产被继承人继承,配偶也属于继承人之列,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有些共同财产不能分割的,在一方取得共同财产后,需要赔偿另一方一半的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