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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行起诉咋回事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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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二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 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另行起诉是指在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3种观点: 被裁定驳回起诉或者是撤诉之后可以另行起诉,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即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将不予受理。《最高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一、什么时候可要求撤回起诉在人民宣告判决前,人民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建议人民补充侦查、补充或者变更起诉的,人民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补充或者变更起诉的决定。人民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二、撤回起诉后有什么条件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提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第1种观点: 被裁定驳回起诉或者是撤诉之后可以另行起诉,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即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起诉的,将不予受理。《最高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一、什么时候可要求撤回起诉在人民宣告判决前,人民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可以要求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要求追加起诉;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或者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要求撤回起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建议人民补充侦查、补充或者变更起诉的,人民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补充或者变更起诉的决定。人民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二、撤回起诉后有什么条件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在人民宣告判决前向人民提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认为需要变更、追加或者撤回起诉的,应当要求休庭,并记明笔录。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合议庭延期审理。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不得再行起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手中的证据充分,被告的基本信息清楚,是可以直接到起诉的。但要注意的是,有一些案件是不能直接起诉的,比如一些劳动争议类案件,就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可以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1、概念不同(1)再起诉是指对同一个案件的重复起诉或者对前期审判不服的进行再次上诉。(2)另行起诉另行起诉是指在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2、影响不同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另行起诉,在民事诉讼中也叫“即代位权起诉“。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追索权时,债权人直接起诉债务的债务人,并要求其还债的一种诉讼活动。一、起诉流程怎么走起诉的流程有: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3、起诉受理。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4、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6、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7、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二、怎样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向人民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必须是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自己与他人发生争议而起诉。要有明确的具体被告,必须能够明确指出何人为对方当事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提出,要求作出某种判决的要求,是原告在诉讼上对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要求,原告还必须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要求保护自己权益的理由。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并属于受诉人民管辖。当事人起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能够通过行使审判权予以解决的事项。同时,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提出。在我国,不同级别的之间和相同级别的之间在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上有严格的界限。对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这是一般管辖原则,适用一般性诉讼。《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5条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的管辖。具备了上述几个条件,当事人就可以向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向人民提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组织的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2)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4)受诉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法律规定,原告应当递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为了方便当事人起诉,又作了例外规定,即原告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对原告的起诉审查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在收到起诉状次日起的7日内依法立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第1种观点: 另行起诉(即代位权起诉)是指在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4条,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审判实践的做法审判实践中,诉讼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二审一般只对原审诉讼请求有关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是,往往有案件当事人因为一审时的粗心或者诉讼过程中的情况变化需要变更诉讼请求,例如,一些当事人在一审起诉时的诉讼请求比较原则,只是提出了一项损害赔偿数额,而其据以支持诉讼请求的理由在一、二审程序中发生了变化,比如说由一审的违约损害赔偿变更为二审的侵权损害赔偿。实践中还有的由违约损害赔偿变更为二审的无效合同缔约过失损害赔偿,后者由一审的股东之间诉讼变更为二审的股东代表诉讼。在这些情形中,表面上看是诉讼请求的变更,实际上是提出了一项新的诉讼请求,对此如果二审迳行审理、裁判,可能会违背两审终审的原则。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如果想变更赔偿数额,只能请二审法官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或者最后当事人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只能另行提起诉讼。无论是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在使用的时候都是要严格的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及时的了解诉讼程序的规定的变化,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 合同签订地 、 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 人民管辖 ,合同里约定诉讼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的规定 。法律客观:《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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