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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农产品高速免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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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才免收高速通行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才免收高速通行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3种观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速公路通行收费车辆搭载农民工、农村转移人口、临时务工人员等人员运输车辆,可在特定时段内享受高速免费,但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关于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 modern ization 的意见》规定,在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与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因此,对于搭载农民工、农村转移人口、临时务工人员等人员运输车辆,可在特定时段内享受高速免费。在享受高速免费前,车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车辆需符合免费通行车型要求,二是车辆需按照规定时间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并停靠验票口,三是车辆内部人员身份需符合规定。具体而言,车辆需为载有符合以下情形的人员运输车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农民工、农村转移人口、临时务工人员等人员运输车辆;专门运送畜禽水产、新鲜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及其副产品的车辆。同时,车辆需按规定时间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并停靠验票口,车内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文件。高速农产品高速免费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速免费主要是针对搭载农民工、农村转移人口、临时务工人员等人员运输车辆,以及专门运送畜禽水产、新鲜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及其副产品的车辆。不同省份实施的具体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在使用前确认当地。高速公路免费主要是针对搭载农民工、农村转移人口、临时务工人员等人员运输车辆,以及专门运送畜禽水产、新鲜蔬菜、瓜果等农产品及其副产品的车辆。具体使用前需确认当地并符合免费通行车型要求、时间要求和人员身份要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农村公路通行收费车辆中搭载农民工、农村转移人口、临时务工人员等人员运输车辆,有关部门应当在确认身份后,予以免费通行。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才免收高速通行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2种观点: 高速生鲜免费标准:1、车辆所装运的鲜活农产品在免费的品种范围内。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通行的品种,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以及新鲜的肉蛋奶等共128个常见的品种和类别;2、整车装运。通知中规定,所装运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或者车厢容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并且没有与非鲜活产品混装;3、合法运输。车辆没有超载或不是违法运输。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例如2022年国庆期间车辆只要在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驶离高速公路出口即可享受免费,不用等到10月1日零时再进入收费站,避免入口拥堵。法律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六条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收取车辆通行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交纳。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在公路上非法设立收费站(卡)、非法收取或者使用车辆通行费、非法转让收费公路权益或者非法延长收费期限等行为,都有权向交通、价格、财政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查处;无权查处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查处的部门。受理的部门必须自收到举报或者移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查处。第七条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辆、车辆,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割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第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挤占、挪用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依法收取的车辆通行费。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的产品的车辆,才免收高速通行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第三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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