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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外卖平台严重失信,进黑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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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应聘工作不需要查询征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违法。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住宅小区实行的是封闭式的管理,外卖小哥作为外来人员,小区的保安是有权不让外卖小哥进入小区送餐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应聘工作不需要查询征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信人可以注册送外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但是这些措施不包括其送外卖,事实上通过送外卖,失信人有了收入就可以履行自己的义务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能。即便是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然可以正常的工作。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 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国家工作人员、、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失信人可以注册送外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失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但是这些措施不包括其送外卖,事实上通过送外卖,失信人有了收入就可以履行自己的义务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 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终身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食品检验机构聘用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而不是让所有的被执行人什么事情都无法做。即便是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然可以正常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第2种观点: 失信人员跑外卖钱是否会被扣走,具体情况解释: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被冻结的话,是有可能被扣款的,但是只能是被申请执行的那笔款。并且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然后通知执行。执行的话,可能会根据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扣款。失信人员将面临以下后果:1、被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被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或者住进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2、被招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参与采购、工程承包、土地出让等招投标活动;3、被出境: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出境,不能申请护照;4、被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将被担任以上职务,影响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5、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查封、冻结、拍卖或者变卖,以清偿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失信人员具体情形包括:1、违反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2、违反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3、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合同义务;4、违反税收、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法律、行规规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义务;5、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高消费等名单,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相应义务。综上所述,失信人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将受到一系列和惩罚,如乘坐飞机、高铁、购买房产、车辆等,对企业还可能面临失去信用、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参与招投标等严重后果。因此,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诚信守法,避免违法失信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而不是让所有的被执行人什么事情都无法做。即便是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然可以正常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小区有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不允许外来人口进入,这是合理的,外卖员虽然是送外卖的,但是也算是外来人口,小区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不让外卖人员进入,这也是在正常的行为。作为小区的保安,有权不让外卖员进入,因为这是他的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如果让外卖人进入产生了纠纷,就会有业户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住宅小区实行的是封闭式的管理,外卖小哥作为外来人员,小区的保安是有权不让外卖小哥进入小区送餐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住宅小区实行的是封闭式的管理,外卖小哥作为外来人员,小区的保安是有权不让外卖小哥进入小区的。但是权利是小区业主赋予的,如果小区业主集体统一允许外卖进入,那么物业不能阻拦。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而不是让所有的被执行人什么事情都无法做。即便是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仍然可以正常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应当作出裁定。

第2种观点: 失信人员跑外卖钱是否会被扣走,具体情况解释: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被冻结的话,是有可能被扣款的,但是只能是被申请执行的那笔款。并且需要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然后通知执行。执行的话,可能会根据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机号码进行扣款。失信人员将面临以下后果:1、被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将被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或者住进星级酒店等高消费场所;2、被招投标: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参与采购、工程承包、土地出让等招投标活动;3、被出境: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出境,不能申请护照;4、被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将被担任以上职务,影响个人信用和职业发展;5、被执行人的财产可能被查封、冻结、拍卖或者变卖,以清偿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失信人员具体情形包括:1、违反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2、违反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执行;3、违反合同约定,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合同义务;4、违反税收、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法律、行规规定的义务,拒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义务;5、违反信用管理相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高消费等名单,并且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履行相应义务。综上所述,失信人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将受到一系列和惩罚,如乘坐飞机、高铁、购买房产、车辆等,对企业还可能面临失去信用、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参与招投标等严重后果。因此,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诚信守法,避免违法失信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外卖平台和你签定合同,你是可以参加送外卖的工作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动车逆行发生车祸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事故车辆投保保险,并且发生事故时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就应该在投保的限额内根据投保车辆承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逆行发生了车祸之后保险公司有部分赔偿,有些不予赔偿,逆行车车主得到的补偿肯定是会比正常的交通事故少很多。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书来认定,具体情况需要具体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外卖平台和你签定合同,你是可以参加送外卖的工作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外卖平台和你签定合同,你是可以参加送外卖的工作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进入失信黑名单后,全国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各大搜索引擎、各大信息服务网站都会第一时间收录并接受查询。会被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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