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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车可以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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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个体户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2.个体户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3.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疫情的,免征、消费税。法律依据:《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的公告》 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加大普惠性税收支持力度。今年将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并加大优惠力度,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压力,服务业行业企业将充分受益。(一)延续服务业加计抵减,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二)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四)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二,对特殊困难行业予以倾斜。针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服务业,进一步实施有针对性、有力度的助企纾困税收措施。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第三,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研究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效果被“三乱”抵消,确保效果不打折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第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二)取得的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 凡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者外,应当在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成为法定纳税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第 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提出申请登记报告和有关批准文件,同时提供有关证件。主管税务机关对前款报告、文件、证件审核后,予以登记,发给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只限纳税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税务登记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以及其它有关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运输业的征税范围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本税目的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交通运输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联运业务以其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即指运输企业开展联运业务时,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的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 第 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加大普惠性税收支持力度。今年将延续实施2021年底到期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措施并加大优惠力度,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压力,服务业行业企业将充分受益。(一)延续服务业加计抵减,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二)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三)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四)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二,对特殊困难行业予以倾斜。针对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服务业,进一步实施有针对性、有力度的助企纾困税收措施。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第三,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研究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善整治涉企乱收费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防止对服务业的各项助企纾困效果被“三乱”抵消,确保效果不打折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决定。第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1种观点: 交通运输业税率为11%。具体税率如下: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3%;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规定的其他货物;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另有规定的除外;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规定的其他项目。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的免税、减税项目由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2种观点: 交通运输服务缴纳的情形具体如下:1、车辆停放服务;2、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3、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征收范围具体如下: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3、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4、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5、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6、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7、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8、对企业生产销售的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炼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综上所述,是属于一种流转税,是由消费者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第1种观点: 一、车船税收费标准是什么1、车船税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1.0升以下排量的是60元至360元;(2)1.0升以上至1.6升排量的是300元至540元;(3)1.6升以上至2.0升排量的是360元至660元;(4)2.0升以上至2.5升排量的是660元至1200元;(5)2.5升以上至3.0升排量的是1200元至2400元;(6)3.0升以上至4.0升排量的是2400元至3600元;(7)4.0升以上3600元至5400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二条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的规定确定。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二、车辆税对哪部分新能源汽车有优惠1、以下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1)排量1.6升以下燃用汽油和柴油的乘用车;(2)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轻、重型商用车和燃用符合标准的汽油、柴油的轻、重型商用车。2、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1)对符合标准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等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2)主要推进动力装置为纯天然气发动机且符合标准的船舶,免征车船税,采用微量柴油点火且引燃燃料热值占全部燃料总热值5%以下的发动机,视同纯天然气发动机。

第2种观点: 免征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有以下:车船税征收范围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其他车辆、摩托车和船舶。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哪些车船免征车船税:1、捕捞、养殖渔船;2、、武装专用的车船;3、警用车船;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综上所述,车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应依法到、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车船税作为机动车上路必须缴纳的税,和交强险一样,是必须缴纳的费用。纳税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以车船税不能跨年度。如果跨年度,将产生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十条、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3种观点: 一、车船税怎么收1、车船税怎么收,需视情况而定:(1)大型客车,480元至660元,中型客车,420元至660元,小型客车,360元至660元,微型客车,60元至480元;(2)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净吨位201吨至2000吨的,每吨4元,净吨位2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5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二、个人如何缴纳车船税1、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纳税人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登记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2、纳税人在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保险机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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